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婦衛教手冊(中文版)(出版年月:113年3月)

妊娠糖尿病(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,簡稱GDM) 是指在懷孕期間首次被診斷為糖尿病的情況。這是一種妊娠期的代謝異常,會影響血糖水平的控制。妊娠糖尿病通常出現在懷孕的中期或後期,並可能對孕婦及胎兒造成一定風險,但通過適當的管理,許多孕婦可以順利度過妊娠期。

 

 

1.認識妊娠糖尿病/妊娠合併症

妊娠期糖尿病的懷孕婦女,可分為兩種:

1. 第一種為懷孕前就已經知道是糖尿病患者(包括第一型及第二型糖尿病)。 

2. 第二種是妊娠期間首度出現糖尿病明顯症狀者,或經「葡萄糖耐受試驗」,判定為異常者,即稱為妊娠糖尿病。

口服葡萄糖耐受測試(OGTT):孕婦需在空腹狀態下飲用含有大量葡萄糖的液體,並進行血糖測量。若結果顯示血糖過高,則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

時間(小時)
75克OGTT
空腹
≥92mg/dl
1
≥180mg/dl
2
≥153mg/dl
口服葡萄糖耐受測試(OGTT)其中一項高於標準值,即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

懷孕期間孕婦血糖通過胎盤提供胎兒生長所需,妊娠糖尿病孕婦在血糖控制不佳時,則提供過多的血糖,會增加巨嬰、新生兒低血糖、新生兒呼吸系統問題、新生兒黃疸、肩難產的風險。對孕婦除會使剖腹生產或發生生產併發症的機會上升外,多年後有半數的婦女會罹患糖尿病。家族史、高齡、肥胖、曾經發生死胎、胎兒畸型、產檢發現胎兒過大、羊水過多等症狀的孕婦是妊娠糖尿病的高危險族群。

 

危險因素:
肥胖或超重:體重過重是妊娠糖尿病的主要風險因素。

  • 家族史:如果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,特別是直系親屬,風險會增加。
  • 年齡:年齡超過25歲的孕婦患妊娠糖尿病的風險較高,尤其是35歲以上的孕婦。
  • 過去有妊娠糖尿病病史:如果曾經在懷孕期間有過妊娠糖尿病,將來再懷孕時風險較高。
  • 多胎妊娠:多胎妊娠的孕婦患妊娠糖尿病的風險較高。
  • 曾有過大寶寶的經歷:如果曾經生過大於4公斤的寶寶,可能增加妊娠糖尿病的風險。
     

妊娠糖尿病的症狀
妊娠糖尿病在早期通常沒有明顯的症狀,許多孕婦可能不會察覺到任何異常。當血糖水平過高時,可能會出現一些症狀,包括:

  • 頻繁口渴和排尿
  • 疲倦
  • 視力模糊
  • 食慾增加
  • 噁心或頭暈(較少見)


 

2.妊娠糖尿病診斷時間?

非糖尿病高危險群的孕婦:妊娠糖尿病通常在懷孕24至28週之間進行篩檢。

糖尿病高危險群的孕婦:應於 確知懷孕 及早接受妊娠糖尿病篩檢。

(註如:肥胖症、高血壓、高血脂症、近親罹患糖尿病、或曾有妊娠糖尿病史、多囊性卵巢症、早產、死產、巨嬰症等生產史)

 

 

3.妊娠糖尿病怎麼辦?

妊娠期定期血糖監測

妊娠期定期血糖監測是有必要的。可以減少低血糖的發生,良好的血糖監測可以顯著改善周產期併發症,如新生兒低血糖、新生兒出生體重過大等。目前健保署給付血糖試紙從確認懷孕起(8週)至生產為止,每日血糖宜控制在

空腹

60~95mg/ dl

餐後一小時

60~140mg/dl

餐後兩小時

60~120mg/dl

妊娠糖尿每日血糖宜控制在

 

飲食控制之建議: 

1. 根據懷孕前BMI進行整體熱量攝取規劃,並以懷孕期間體重增加及每日血糖值進行熱量攝取的調整,建議您與營養師共同協商的飲食計畫,養成定時定量的飲食習慣。

2. 均衡飲食,依據飲食計畫適量攝取主食類、水果類、油脂類、奶類和肉魚蛋豆類。

3. 少吃油炸的食物。

4. 多食用富含纖維質的食物,多吃蔬菜、全穀雜糧類。

5. 飲食儘量清淡,避免加工或醃製的食物;烹調食物宜採清蒸、水煮、涼拌等方式。

 

飯後運動之建議:

每週至少五天,每天30分鐘或每週至少150分鐘的中等強度有氧運動(如:走路、游泳等),其中可穿插間歇休息。而運動過程中維持微喘、不渴、不熱為原則。

 

如果經飲食控制及運動方式後,血糖值仍未能達到正常範圍內,則應採用胰島素注射或口服降血糖藥物來協助。可與婦產科醫師或內分泌科醫師進一步討論使用。

 

 

4.妊娠糖尿病追蹤

確診之妊娠糖尿病孕婦,要在孕期與醫師及營養師配合做飲食或藥物控制,以增進母嬰健康。於產後6-12週應再次接受篩檢,評估是否會發生典型糖尿病。


 5.結語

妊娠糖尿病雖然是一個常見的問題,但通過良好的飲食、運動和醫療管理,可以有效控制,從而減少對母嬰的風險。對於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,保持積極的態度和遵循醫生的指導是非常重要的。